数字法学前沿专题讲座 “数字人民币的运行机制与重点法律问题”顺利开展

来源: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发布时间:2023-06-09浏览次数:10

通讯员(旷涵潇 李润婕)3044am永利集团法学院经济法学系和数字法治研究院主办的“数字法学前沿专题讲座”于202342815:30在文治楼615会议室举行。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柯达博士受邀来公司开展此次讲座,主题为“数字人民币的运行机制与重点法律问题”。本场讲座由旷涵潇老师主持,李昊教授、侯卓教授、石超老师、李胡兴老师担任与谈人,共计二十余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

讲座伊始,主持人旷涵潇老师代表在场师生对柯达老师专程赶来公司开展讲座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旷老师表示,柯老师长期关注金融法、货币法领域的前沿问题,近年来围绕数字代币监管、法定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等主题发表CSSCI刊物论文十余篇。可以说,从法律视角研究数字货币相关问题,无法绕过柯老师的既有研究成果。相信这场讲座能拓展我们的学术视野,深化我们对于数字法学前沿问题的理论研究。

 

  


 

柯老师围绕本次讲座的主题,首先介绍了数字人民币的知识基础,包括现象基础、法律基础、业务基础和技术基础四个方面。其中,法律基础是重点,主要涉及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网络安全法等领域。

柯老师基于数字人民币的官方立场,介绍了其研发进展,并详细解读了其运行机制。数字人民币的货币形态是区分不同资金来源、生成一次一密的“可变加密字符串”,其保管媒介呈现为“数字钱包”,其发行流通模式是央行中心化管理前提下的“双层运营模式”,其支付结算流程采用独立系统运行并可兼顾互联互通功能。此外,柯老师还基于用户与商家的立场,分析了数字人民币在“隐私保护”“离线支付”等方面的使用优势。

 


在对数字人民币运行机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柯老师详细阐述了数字人民币的重点法律问题。数字人民币涉及的宪法问题需要高度关注,这直接关系到数字人民币发行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有必要在法律上扩展现有的“人民币”概念范围。在具体的部门法层面,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第一,在中央银行法领域,需要确定数字人民币的法偿性,并将其与私人数字代币的法律地位进行协调。第二,在民商法领域,需要明确数字人民币的财产权属性,关注其财产权客体以及如何“持有”的问题。第三,需要综合多个部门法的视角,完善数字人民币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明确央行处理数字人民币个人信息的法定职权与监督机制。

进入与谈环节,李昊教授代表新成立的3044am永利集团数字法治研究院对柯老师奉献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李昊教授向大家介绍了公司数字法治研究院以及数字法学团队建设的基本情况,去年已经招收了首批数字治理与合规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李昊教授认为,数字人民币一方面将货币数字化并可以进行离线应用,促进了交易的便捷;另一方面仍要求和传统银行账户之间进行兑换并强化了中心化的趋势,其便捷性和自由度仍有待提高,用户体验需要进一步完善,其普及使用任重而道远。在数字人民币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需要分场景细化讨论数字人民币使用过程中涉及到对哪些个人信息的何种处理,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保护路径。

 

侯卓教授从三个层面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第一,柯老师先分析数字人民币的基本性质和功能,进而深挖本源问题,体现了研究的深度。第二,柯老师结合银行法、民商法、网络法等多部门法的综合视角进行体系化分析,体现了视野的宽度。第三,柯老师的研究具有问题意识,他提出了许多理论和实践中都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颇有锐度。侯卓教授还认为,可以从税法角度思考,退税对象、退税起算时点和期限在数字人民币语境下是否会发生改变。

 

  

 

石超老师从四个方面对数字人民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数字人民币是要与实体货币并行还是取代,这一问题值得关注,货币的数字化可能构成新的强制。第二,数字货币的技术逻辑是去中心化,而数字人民币是中心化的,二者存在矛盾。第三,数字人民币兼具财产权和债权属性,可能对“占有即所有”属性产生冲击。第四,数字人民币个人信息收集处理的安全性有待考察。

 

 

李胡兴老师认为,单个经济体内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可能对既有法律概念提出挑战,进而产生新的法律问题。目前,各主要经济体都处在公众咨询、开发测试或局部试点阶段,既有研究多是在封闭经济体语境下探讨央行数字货币的影响。面向未来,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流动后可能对国际货币和金融系统带来巨大影响,包括货币替代、货币国际化、金融风险外溢等,这些问题值得持续观察和思考。

 

  


在自由发言环节,理论法学博士研究生袁俊宇同学认为,数字人民币相较于“比特币”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绝对匿名带来的隐患,但国家应当进一步完善数字人民币发行监管、个人信息合理使用等方面的制度保障平衡效率价值与安全价值,实现合法性与用户利益保护的统一。国际法学博士研究生贺增磊同学认为,数字人民币的便捷性不高,需要深入思考其运行机制是方便了私主体还是公权力部门;数字人民币的安全性也存在疑问,其“支付即结算”优势是否会被电信诈骗分子在未来利用的问题值得关注。

 


最后,旷涵潇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柯老师和各位老师、同学的讨论十分热烈,观点深入,迸发出思维的火花。数字人民币领域有研究价值的法律问题很多,相信本场讲座能够给大家带来更多思考,鼓励在场同学就相关问题开展进一步研究。

 

  


本场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